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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积极构建教师教育实践教学体系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19  阅读次数:


教育部简报〔2012〕第177期

   近年来,浙江师范大学相继出台《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以卓越教师培养为导向,建立了符合卓越教师成长规律、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实践教学体系。 

   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将实习学分分解为教育见习2学分、教育实习7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在一、二、三年级各设立一个短学期,以见习和模拟教学为主,四年级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为期8周的教育实习和4周的教育研习。组织编写《教师教育实践型导向教材》系列丛书,编制各学科《教学技能标准和案例开发》、《教育研习操作规程及案例开发》,规范全校教育实训、实习、研习具体内容和标准要求。

  完善实践教学模式。在学科案例教学中增加远程见习环节,利用远程教学视频会议系统开展见习指导和案例教学指导。教育实训采用师徒“一带一”方式严格按各学科《教学技能标准》进行微格训练。实行“双导师”制,教学论教师在实习期间“驻队指导”,同时聘任中学教师进行指导。建立师范生顶岗实习制度,开展外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支教工作。实习结束后开展集中研习,对实习期间的课堂观察、教学视频、调研工作及班主任工作进行研习并提交相应的研究报告。

  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成立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包括数字微格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教育研究方法实验室、三笔字与教师语言培训中心等,开发设计教育反思和教学研究、信息技术高级应用、教学心理训练等实训项目。建立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自助研训网络平台,包括书画研训平台、见习平台、实训平台、师范技能考核平台、实习平台、研习平台、教师教育资源库平台等七个子平台。完善建设教师教育教材库、中小学教材库(包括实体和数字)和视频案例资源库。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和省内130多所中小学校签订实践基地协议。实施“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为实习基地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供平台与经费;开展“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每年对农村教育实习基地投入100万元,加强农村教育实习基地建设。

  强化实践教学技能考核。制定《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办法与竞赛规程》,实行师范生技能考核。师范生须通过“三字一话”、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说课等教学基本能力考核才能参加集中教育实习。2012年,启动使用“师范技能考核数字平台”,面向二年级以上师范生每学期定期举行技能考核,强化师范生的实践教学意识与能力。

  建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成立特级教师工作中心,以“特聘教授”的方式引进中学特级教师,聘请全省中小学优秀教师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实践指导教师。选派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教师赴全省中小学开展挂职锻炼、合作研究、听课评课和教学改革等活动,加强双向互动,大幅提升实践指导水平。定期举办省级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高级研修班,学习交流国内外教育实习组织管理方式、指导实务和技巧等。

  营造实践教学文化氛围。组织一年一度的教师教育文化节、师范技能竞赛和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调动师范生的学习热情。依托学生社团活动,为师范生参加各项教师教育活动提供组织依托。设立“教师教育实践项目”,鼓励师范生开展自助式训练。开展各类名师讲坛和特级教师论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养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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