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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坚持把好“五关”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19  阅读次数:


                    教育部简报〔2012〕第181期
近年来,武汉大学不断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从教育宣传、建章立制、准入审批、检查监督、环境保护等方面,多措并举,努力为教学科研实验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取得明显成效。
  把好教育宣传关,强化安全意识。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新进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促进教职工主动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教育内容,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自救技能,如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并计1个学分。组织专家编印《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发放到每个新生,统一印制安全标识张贴到每个实验室。结合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积极营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把好建章立制关,强化规范管理。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辐射安全以及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成立实验室建设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管理决策咨询和专业技术指导。制订危险化学品、辐射安全、教学科研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病原微生物等20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验要求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大型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张贴在醒目处,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把好准入审批关,强化源头治理。根据公安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先后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证,并纳入地方政府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和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和检查。对购买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实行归口管理,严格遵循有关规定,经公安机关或环保部门备案审批后,向有经营资质供应商购买。对购买进口含源仪器设备或射线装置,从采购招标环节开始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及时登记备案。
  把好检查监督关,强化考核问责。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构建学校—学院—实验室—教师安全责任体系,如生命科学学院就与每一位学生签订了责任承诺书。加强与政府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动,主动邀请有关负责人来校指导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校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和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学院定期自查,并在考核评优中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一票否决。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强化剧毒、一类易制毒、易爆药品以及放射源等领用管理,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制定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把好“三废”出口关,强化环境保护。加强废弃试剂瓶、污染物排放、生物废弃物等管理,设置废弃物专门存放点,强化分类处置,学校每年花费100多万元处置实验废弃物。严格放射性废物处置程序,经环保部门审批备案后,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在新建和改建实验室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仪器设备属性、各类管线设施和通风照明等因素,达到安全环保要求。积极倡导绿色实验,改进实验方法,优化实验内容,通过以无毒无污染替代药品、虚拟仿真等形式,尽量减少有毒有害废弃物产生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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