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陕师党发[2017]22号)和《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安排意见》(师人[2017]79号),经本人申请,学校办公室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审核,拟推荐杨柳青晋升七级职员、李琛晋升八级职员,拟确定刘堃、赵咪、郑姬洋子为九级职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5日至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办公室行政科反映。
学校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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