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0月22日下午,学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党委常委、学校办公室主任卢胜利主持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辛省平宣读了《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并就我校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解读与工作安排。
卢胜利作总结讲话。他指出,信息公开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构建阳光和谐校园、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基本保障,更是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抓紧整理、严格审核,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国家、教育部以及学校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保《清单》所列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各单位要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按时保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据悉,根据教育部要求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我校于2010年建立起校长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工会协同推进、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监察处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搭建了信息公开网站。近年来,在校内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有序地开展。(文: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