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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福建莆田市签署师范生委托培养协议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0  阅读次数:


在多次沟通、协商的基础上,4月19日上午,我校与福建莆田市教育局师范生委托培养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王永安与莆田市教育局局长卓金贤代表双方签字并讲话,就业中心、教务处、财务处负责人,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仙游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王永安代表学校对卓金贤一行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学科情况、校风学风和办学声誉。他指出,75年来,从诞生到逐步发展、壮大,陕西师范大学始终牢记作为重点师范大学的责任与使命,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宗旨,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教育人才。他强调,陕西师范大学与莆田市教育局合作协议的签署,全面掀开了双方合作崭新的一页,双方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切实实现校地资源互补,携手共赢。

卓金贤感谢陕西师范大学对莆田市教育的支持。他说,莆田是“文献名邦、海滨邹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尊师重教源远流长,自古就有“地瘦栽松柏,家贫子读书”传统。近年来,在“打造一流学习环境、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培养一流的校长”教育方针指导下,莆田不断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基础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他希望,通过与陕师大的合作,为莆田市培养、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为莆田的教育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根据协议,从2019年开始,按照学校、教育局、学生自愿原则,每年将从非师范专业中选拔30名学生转为“莆田市公费师范生”,按照师范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毕业后派遣至莆田教育系统工作;莆田市按照不低于国家公费师范生的支持标准,划拨专项经费,代缴学费和其他培养费用、提供日常生活费,专门提供岗位,确保学生就业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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