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师人〔2020〕130号)相关要求,在个人申报、业绩审核的基础上,经学校办公室评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和监督委员会代表初审,辛峰、张艳兵、冯伟等三位同志符合我校党务行政管理系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罗卫涛、耿莹、付仅辉、杨柳青等四位同志符合我校党务行政管理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5310000
学校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