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陕师党发[2017]22号)和《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安排意见》(师人[2017]79号),经本人申请,学校办公室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审核,拟推荐王哲、郑姬洋子晋升为八级职员,拟确定洪焕悦、陈昊为九级职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至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办公室行政科反映。
学校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