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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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农组发〔2021〕5号)精神,学校面向校内公开遴选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地、选派数量及任职时间

 本次选派1人,派驻地为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四季镇天坪村,任期一般为2年。

 二、人选条件

 驻村工作队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宗旨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农村工作经验或在基础教育、基层党建、乡村治理、文化旅游等方面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

 三、主要职责

 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对接校内人才、智力、学科、平台资源优势,协助学校做好“双百工程”结对帮扶岚皋县的沟通联络和服务工作。

 四、管理考核及任职待遇

 坚持驻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原人事关系、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不变,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具体管理考核及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办法>》(陕农组发〔2021〕5号)和《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外派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17〕46号)执行。

 五、选派方法和程序

 选派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推荐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和教师。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建立学校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人才库,在驻村干部轮换或调整期间,从驻村干部人才库中优先确定适当人选。

 个人报名请填写《驻村工作队员个人报名表》(附件1),单位推荐人员请填写《驻村工作队员单位推荐表》(附件2)。个人报名表、单位推荐表请于11月4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交至乡村振兴与对口支援办公室(校务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fupin@snnu.edu.cn。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乡村振兴与对口支援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和被推荐者资格进行审查,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报省乡村振兴局审批。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乡村振兴与对口支援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