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依规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议,请各单位参照《陕西师范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2〕29号),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决策会议议事规则,结合工作实际,明晰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着力将“重”细化分解、把“大”量化分档,增强决策制度的可操作性,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要围绕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明确决策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稳定风险评估,提升依规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要强化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与管理,健全师生参与、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请各单位于10月21日(星期五)前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经本单位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加盖公章并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ban@snnu.edu.cn)。
联系人:罗卫涛 安 琪,联系电话:85319802 85319903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