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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陕西师范大学“乡村振兴”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对接学校帮扶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进一步推动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社会科学处和乡村振兴与对口支援办公室联合设立“乡村振兴”专项科研项目,现将2022年度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教职工。

  二、研究方向

  (一)地方需求类

  1.岚皋县文化旅游民宿、文创产品设计研究

  2.岚皋县地方歌舞研究与实践

  3.岚皋县中小学体育学科课堂教学研究与实践

  4.岚皋县杨家院子农产品直播营销模式研究与实践

  地方需求类项目采用委托形式,由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定向申报。

  (二)自由探索类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科建设过程中的社会服务典型案例培育,着眼《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双百工程”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围绕学校“双百工程”结对帮扶县岚皋县乡村教育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文化资源开发、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自拟方向。

  三、项目要求

  1.申报课题应围绕上述两类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地方需求类每个方向支持1个项目立项,每项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元;自由探索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元。

  3.项目申报以学院(学部、中心、研究院)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3项课题。所列项目组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5.学校将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将具有良好示范效应及推广价值的转为“示范项目”,在下一年度给予滚动资助。

  四、项目管理

  1.“乡村振兴”专项科研培育项目为校级科研项目,参照校级项目管理,经费报销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2.未按规定申报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3.逾期未能结项且无正当理由的,予以撤项或终止处理。

  五、结项要求

  1.项目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结题报告(5000字左右)及支撑材料;

  ②被岚皋县有关职能部门、镇级人民政府采纳(单位领导批示)的项目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自由探索类);

  ③岚皋县有关职能部门、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鉴定意见(地方需求类)。

  六、申报要求

  1.各学院须汇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长安校区校务楼32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upin@snnu.edu.cn。

  2.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佶 王济铭

  联系电话:85319903

  邮箱地址:fupin@sn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乡村振兴与对口支援办公室联系。

  社会科学处 乡村振兴与对口支援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