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完善体现高校特点、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为推动学校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两个责任”。完善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学校党委牢牢把握学校事业发展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修订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夯实党政一把手同扛主体责任的领导体制。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持之以恒地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不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各级党组织职责明确、党委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学校纪委建立纪委书记办公会、专项业务监督联席会、专项工作会商、信息报送与专题报告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强化落实“三转”、专注监督的工作保障。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职能、改进监督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拧紧责任链条,有效夯实“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理清责任清单。加强以分责、定责、履责、追责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充实责任内容,厘清责任清单。出台《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将各层级廉政建设职责细化为五张任务清单,并对完成情况施行半年定期报送制度,推动“一岗双责”落地生根。强化压力传导,切实落实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开展约谈等方式,为各级领导干部上紧“一岗双责”发条,形成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的工作常态。注重责任考核,加强问责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切实通过检查考核和问责追究形成倒逼责任落实的合力。启动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增强落实责任的自觉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创新协同监督方式,夯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发挥部门联动,完善廉政风险的防范体系。加强利用审计手段进行财务监管的工作力度,加快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步伐,维护学校经济秩序和经济利益,进一步健全校内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组织多部门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小金库”专项抽查、校级领导人员专项自查自纠等治理工作,探索多部门协同监督的有效机制。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扎实推进校内巡察工作。出台《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校内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校内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3)》《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程》,努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巡察制度体系,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通过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向学校党委汇报整改情况等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