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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坚持“四个强化”着力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水平和实效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量:     

陕西师范大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标准,大力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从制度建设、职责落实、教育培训和育人合力四个方面,着力提升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充分激发研究生导师育人育才积极性。

强化制度建设夯实责任,牢固育人保障。修订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明确导师基本素质、职责与权力、禁行行为、选聘与考核等,让导师指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四个相统一”。将师德师风作为导师评价与选聘的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为导师行为规范立红线,拉警示。进行导师评聘制度改革,探索资格遴选与年度招生审核合二为一的导师选聘制度,建立导师动态调整和竞争上岗机制。针对学科差异,实施分层分类的导师选聘标准,促进导师队伍及学科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台《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将导师育人和育才能力作为优秀导师评选的重要标准,强化示范引领。

强化职责落实加强管理,发挥育人作用。认真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加强研究生导师思想理论教育和政治引领,引导导师潜心育人,成为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四个引路人”。疫情期间,发布导师工作职责及实施方案,将导师“每日一问询、每周两视频”“谈心谈话”作为常态化工作任务,引导导师在特殊时期当好研究生的心理咨询师、学业规划师和灵魂塑造师。建立师德师风评议和培养质量跟踪机制,将导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履行情况作为核心评价内容,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师德师风失范、育人职责履行不力、不关心研究生就业的导师停止或限制招生。

强化教育培训注重素养,提升育人能力。发布《导师培训实施办法》,将导师培训作为导师岗位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校院二级全覆盖培训制度,专题培训、定期培训与主题研讨相结合,分层分类地开展培训工作。新聘导师岗前培训突出校史校情、师德学风、研究生教育政策等方面,在岗导师定期培训突出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导学导研等方面。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升研究生导师心理育人意识和育人技巧,让“导学”与“导心”有力量。编写《导师手册》《研究生管理制度汇编》等文件规范,总结、圈画重点内容,制作办事流程图,开展制度宣讲,帮助导师理清制度、明晰流程,让管理成为有温度的服务。

强化机制建设发挥合力,形成育人优势。成立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吸纳优秀教育管理及行业专家,为教育专业学位学科建设及导师队伍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彰显教师教育优势与特色。深化“三全育人”,全校一盘棋,构建导师、辅导员、院(部)三方协同育人机制,使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导师人才培养职责相互促进、落实落细。创新培养与实践模式,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加强导师校际、校企之间的跨学科互动交流,建立导师团队、合作导师、兼职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等多样化指导模式,构建多元化协同育人新格局。开展优秀导师楷模、优秀导学团队宣传活动,在网络和校报开设“优秀导师风采展”,讲述育人心得和育人故事,弘扬楷模典型,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